诉讼中,原告为了防止被告转移财产避免胜诉却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,会在诉讼前或提起诉讼时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,并提供担保财产。人民法院可以作出裁定采取查封、扣押、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对财产予以保全。如果公司作为被告,其账户就有可能因保全而被冻结。此时,公司想要对账户予以解冻,可以向法院提供与诉讼标的额等价的担保财产,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。如果案件进入执行阶段,公司又没有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,那么公司账号会被法院冻结,公司也会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直到公司债务全部清偿。
法律分析:一般不会。除非对方在起诉时已经把法定代表人个人列为共同被告,或是在诉讼中追加了法定代表人为被告。
公司账户冻结一般是要经过法院的保全收续才能冻结公司账户。冻结后钱是只能进不能出.除非法院给解冻。但是如果将本应汇入公司的钱而汇入个人的这种情况,属于转移财产,个人账号可能也会被冻结。公司账户被冻结后的通常处理办法:
1.通知需要知悉此事的公司高层、财务人员、主要业务经理,以免再往公司账户里打款。通知范围需要控制,以免引起人心浮动。
2.告知即将为你公司打款的客户,协商现金收款,或者打到出纳人员的个人账户里。
3.最根本的是确定冻结原因,若存在经济纠纷可以庭外和解,将银行账户解冻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,有独立的法人财产,享有法人财产权。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;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。
1、法律分析:公司被执行法人时,其个人财产通常不会受到影响。作为企业法人,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,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。
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三条规定,公司作为企业法人,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,并享有相应的法人财产权。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需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,责任限于其认缴的出资额;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对公司承担的责任限于其认购的股份。第四条规定,股东享有资产收益、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。
公司被强制执行的,对法人的影响有:代表公司协助调查、接受谈话及公司财产申报;被处以限制出境、限制高消费等处罚。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人民法院有权查封、扣押、冻结、拍卖、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。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。公司被执行,法定代表人有以下影响:1、需要协助调查、接受谈话及公司财产申报等;2、面临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、限制出境、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人民法院有权查封、扣押、冻结、拍卖、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。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。采取前款措施,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。
法律分析:不可以。不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个人财产,但可以将法定代表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,限制高消费,出行坐车都受到影响。
法律依据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》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:
1、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;
2、以伪造证据、暴力、威胁等方法妨碍、抗拒执行的;
3、以虚假诉讼、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、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;
6、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》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,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,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:(一)乘坐交通工具时,选择飞机、列车软卧、轮船二等以上舱位;(二)在星级以上宾馆、酒店、夜总会、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;(三)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、扩建、高档装修房屋;(四)租赁高档写字楼、宾馆、公寓等场所办公;(五)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;(六)旅游、度假;(七)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;(八)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;(九)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、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。